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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临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临朐村镇银行开办小额财政贴息贷款啦!

   近期,临朐村镇银行与临朐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办了小额财政贴息贷款业务。小额财政贴息贷款是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推进,面向特定群体发放的贴息贷款,主要目的是促进创业、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贷款对象

   (一)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已在潍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是种养殖、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随军家属、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各类贷款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是指持有《退役证》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人员,持有《转业证》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三)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持有大中专(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且毕业5年内尚未就业并具有创业愿望的人员;

   (四)随军家属,是指持有《结婚证》和配偶军人相关证件的人员;

   (五)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是指持有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相关证明的人员;

   (六)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七)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实体是指由2名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经自愿协商,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经济组织;

   (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当年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

   二、财政贴息

   符合办理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三、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合理掌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四、担保方式

   客户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抵、质押物或保证人。有效抵、质押物是指借款人(第三方)在临朐村镇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或双证齐全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保证人是指信用良好,能够正常经营的个人、企业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大中专《毕业证》、《退役证》、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持有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潍坊市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根据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将资料送与临朐村镇银行。

   临朐村镇银行在收到个人规范齐全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担保贷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发放贷款。
  (二)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其申请贷款由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件,包括企业创办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和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大中专《毕业证》、《退役证》、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持有的证明、为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潍坊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根据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将资料送与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

   临朐村镇银行在收到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发放贷款。

   业务申请地址:民主路北首,临朐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8号窗口(临朐村镇银行业务联系人:张娟 13705364049)

   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客户,所需各种推荐表和证明材料的模板可就近到临朐村镇银行各网点领取。